南头海关客协科关于联网企业按期核销保证金台账的紧急通知
南头海关辖区各联网企业:
近期,个别联网企业存在未按期核销保证金台账的问题,海关已经对相关企业进行了通报。为防止该类问题再次发生,请各联网企业自查本企业的有无保证金台账(台账开设的原因主要是备案限制类商品,部分企业的台账是空转台账),若有台账的,无论是否空转,必须在台账有效期前的一个月内向我科提交核销保证金台账的书面报告,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名称、电子账册号、保证金台账编号、到期日期。特别强调的是,从即日起,未按期核销保证金台账的联网企业,我科将对该企业予以锁机处理。
特此通知。
南头海关“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管理科
二O一O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