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合资营口港 钢企密集挖掘“码头经济”(1)

进入薄利年代的中国钢企,降本已经成为其挖空心思必达的目标。无论是沿海钢企,还是内陆厂商,其中的一个重要选择,就是寻找自己的“出海口”。

鞍钢与营口港[8.06 0.50%]务集团继两年前全方位牵手后,日前已就共同合资经营营口港矿石码头、以及鞍钢国贸营口港务有限公司的鲅鱼圈钢材码头签署了合资合作合同补充协议。

“对于鞍钢而言,这不仅仅只是联合港口从而节省间接的物流成本,也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减少直接的生产成本。”3月1日,鞍钢国贸公司的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目前鞍钢与营口港之间已经基本形成资源共享的互补格局。

近年来,钢企牵手港口的案例屡见不鲜。除鞍钢入主营口港外,另如宝钢参股烟台港、武钢携手宁波港、青钢牵手青岛港等,上演了诸多钢企港口合作增效的样本。

深营“出海口”

近两年来,鞍钢一直花费不少心力经营它最近的“出海口”。

为配合鲅鱼圈项目的投产、打造低成本物流链,2008年6月,鞍钢集团与营口港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鞍钢国贸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和《营口港矿石码头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据了解,双方将以互相参股的方式,共同合资经营营口港矿石码头和鞍钢鲅鱼圈钢材码头,同时,营口港务集团将作为战略投资者参股鞍钢汽车运输公司。

2010年2月11日,营口港务集团旗下营口港(600317.SH)发布公告显示,经合作方案调整,营口港已与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就合资经营矿石码头和钢材码头的相关事宜进行战略合作,合资成立营口新港矿石码头有限公司和鞍钢国贸营口港务有限公司。

前者主营国际国内航线货物装卸、搬运、仓储、劳务服务,兼营物流有关业务。营口港股份公司投入16#、17#泊位及配套资产共计净资产315072.4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8.08%;鞍钢国贸则投入现金4264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92%。

后者经鞍钢国贸和营口港对原鞍钢国贸独资设立的鞍钢国贸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增资后,双方占股比例为6:4,主要经营港口工程、货物装卸、搬运、仓储和劳务服务。

对于这样深层的全方位战略合作,上述鞍钢国贸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虽然鞍钢的自有矿山比例一直远高于国内同行,但是外矿进口今后可能会增加不少。除了原料考虑外,鞍钢三分之一产品都出口,如果能直接在营口生产出口,每年将减少数千万元的运输物流成本,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鞍钢的鲅鱼圈项目已于2009年5月全面投产,当年的产量目标是200万吨造船用厚钢板和296万吨热轧钢板。中银国际预计,该项目去年的产量达450万吨(约390万吨热轧板以及60万吨宽厚板),占鞍钢2009年总产量1900万吨的23.7%;2010年产量则会提升至550万吨,使2010年鞍钢的总产量由2009年的1900万吨上升至20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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